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关于电信业重组的相关政策,中国联通和中国网通的合并已经于2008年10月15日正式生效,合并后的国内运营主体的名称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中国联通将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与客户签署并仍在履行中的协议将全部由合并后的中国联通承接,将继续按原有承诺为客户提供通信产品和服务,客户原有权益不会因合并受到影响。
二、目前,中国联通正着手实施业务支撑系统的改造和营业厅、客户服务热线的整合,以便尽快形成向客户提供全业务服务的能力,方便客户统一办理各项业务。具体事宜我们将根据整合工作的完成进度另行告知。
三、现阶段,在业务整合工作全部完成前,客户仍通过原有方式和途径使用通信产品和服务,即客户仍通过此前办理相关业务的原中国联通或原中国网通的营业厅、客户服务热线、网上/短信营业厅、客户经理等渠道继续办理各项业务和交费。
四、中国联通将利用公司合并的契机,有效促进网络和产品的融合,为客户提供包括固定通信、移动通信、宽带及多媒体服务、数据及增值业务的全方位、多层次综合信息服务,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情,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10010和10060,也可登录网上营业厅或向当地营业厅服务人员咨询。 感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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