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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我市被列为国家级“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市,三年内国家民委将划拨900万元专项经费。 兴边富民行动,是1999年由国家民委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倡议发起,于2000年全面启动的一项边境建设工程;针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这一主要矛盾,以此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最终达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的一项德政工程。 我市自2000年开始申报“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市”以来,在申报过程中,成立了以政府市长为组长,以财政局、发改委、民族局等为成员的全市“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实施方案,使兴边富民行动有组织,有领导,职责分明、责任到人。 为做好“兴边富民行动”的前期准备工作,阿尔山市根据《阿尔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了《阿尔山市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坚持以国家民委提出实施的兴边富民工程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战略部署和市委提出的中心任务,全面推进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具体目标:一是促进阿尔山-松贝尔湖口岸的顺利开通,完善边境地区交通、电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快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不断为贫困边民改善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条件;三是推动边境贸易发展,为边境居民提供就业致富机会。规划项目共涉及旅游交通、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口岸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五类,共计60个项目。 依据独特的地缘优势和政策优势,在市委、政府和盟民族事务局7年的积极争取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兴边富民行动”申报工作得到了自治区民委的高度重视,2006年,自治区民委主任阿迪亚带领五个处的处长到阿尔山市边境口岸调研,2007年4月自治区民委副主任张德斌专门听取了阿尔山市关于“兴边富民行动建设项目”汇报。2007年7月12日,阿尔山市同自治区的新巴尔虎左旗、陈巴尔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等8个旗(市),被国家民委和财政部确定为新一轮“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旗市)。 “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市”的申报成功,使我市在未来三年内通过民委系统得到专项扶持资金900万元,并在未来一个发展时期,得到国家、自治区民委及相关部门的多种形式、多渠道、多领域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2007年,我市在对全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可行性调研和深入细致的筛选、论证后,申报了口岸界河桥、口岸公路及镇街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三个项目,资金投入总额为300万元,现已到位。根据盟委、盟行署的意见,我市2008年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300万元将继续投放到口岸建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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