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市自1998年—2002年入选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推出的50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以来,于2005年荣获“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目前,阿尔山市委、政府正在全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风景区活动。
“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是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授予的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最高荣誉称号。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对于促进风景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旅游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风景旅游区的文明程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现实意义。自取得申报资格以来,阿尔山市委、政府认识到位、重视到位、措施到位,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市四大班子齐抓共管,并抽调人员到创建办开展工作,按照验收评比标准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全市各单位、驻地各军警部门共同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形成了“全民齐动员、携手抓创建”的良好局面。
为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阿尔山旅游资源特点和文化内涵,阿尔山市创建活动以构建和谐文明生态旅游区为核心,从思想道德建设、管理监督机制、文明服务质量、环境与资源保护、安全保障体系、文明创建措施、特色指标7个方面内容,20项检查项目,并分解为204个检查要点进行任务分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
为使创建活动向纵深拓进,阿市强化“一流的环境、一流的秩序、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意识,在社会上开展了优秀旅行社、优秀导游员、旅游诚信文明单位、十佳文明服务员、十佳文明出租车等评选活动。在各单位组织开展了座谈会、讨论会、演讲和知识竞赛、老年秧歌比赛深化创建内容。在服务行业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示范窗口”“景区创优”、“宾馆创星”等活动,为广大游客和全市居民提供健康文明良好环境。截止目前,已制发创建标语、宣传单2000张,征集旅游广告词413份,发放宣传手册200份。